□ 记者 黄俊剑 通讯员 雷宇
本报讯 记者从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日前,市区有17名承租人因拒不腾退公房,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到个人诚信档案,相关名单昨天在“信用丽水”平台上进行了公布。
据了解,从去年12月开始,根据《丽水市区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丽水市委巡察组有关直管公房的巡察整改意见,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深入开展了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工作。通过前期的摸底调查,发现有些承租人有了私房,不符合直管公房承租条件;有些已享受了房改政策,还有的原承租人已故;未经允许强占直管公房。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按照各类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情况,分别作出腾退公房、按照交纳市场租金使用公房等整改措施。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讲解政策、劝说再劝说、发放腾退告知书等方式要求承租人进行整改。通过数月的工作,目前,已有100余户完成了整改。但仍有少部分不符合承租条件需腾退公房的承租人拒不进行腾退。
针对这种情况,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6月初向拒不进行腾退的承租人寄送了律师函,并于6月21日在《处州晚报》予以公布,同时在承租人所在的社区公告栏张贴公告。目前,仍有17名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将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到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