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林珊 陈俊如
本报讯 6月3日下午,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丽水法院一年多来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并发布了市中院首个丽水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我市十大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据介绍,2018年是我市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的开局之年,去年1月至今年5月,丽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25件,其中刑事案件123件,民事案件312件,行政案件590件,公益诉讼案件82件,充分发挥了审判在环境资源权益救济方面的积极作用。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已受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来看,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
值得一提的是,青田县法院在审理青田众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污染环境案件中,发出浙江省首个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行业禁止令”,该案例获生态环境部发文表扬并列为典型案例。
此外,最新发布的丽水环境资源审判(2018.1-2019.5)白皮书分四个部分介绍和展示了我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丽水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是根植本土、博采众长、持续创新的历史过程。下一步,丽水法院切实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打造‘美丽浙江’大花园的最美核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