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雷晨 王黎
近日,遂昌县看守所收到了市民傅某送来的一面锦旗——“真心为民促调解,理赔及时抚我心”。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2017年,傅某一家与邻村黄某因一起交通事故产生纠纷,村两委多次协调均未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矛盾越积越深。
2018年12月,傅某一家将黄某起诉至遂昌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裁定,黄某需赔付傅某63800元。4月24日,在协调无果后,黄某因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第二天,值班民警迅速对黄某展开工作。民警从谈话中得知,单身多年的黄某年轻时因赌博欠债,并没有什么存款,但他为人老实,且比较听兄长的话。于是,民警先从黄某的偿还意愿着手,了解到他的“心理价位”为3万元。虽然黄某的“心理价位”和法院裁定的数额有差距,但民警认为黄某自身有偿还意愿,还是有化解余地的。
随后,民警联系了黄某的哥哥,希望他能做做黄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半天的努力劝说,黄某同意一次性赔偿傅某4万元。民警立即联系傅某的儿子,告知黄某愿意偿还4万元赔偿款,结果遭到傅某的儿子一口回绝。此时,黄某的思想也开始动摇,化解工作陷入僵局。
4月28日,是黄某入拘留所的第五天。遂昌县看守所所长郑益军打通了傅某儿子的电话,从黄某的拘留教育情况及其在拘留所内的思想表现,再到民警对追偿欠款所做的诸多工作等做了一系列思想工作,从而化解了傅某一家心中的怨气。最终,傅某同意降低赔偿数额,并全权交由遂昌县看守所办理。
得到这一消息后,民警立即将该情况告知黄某。可此时黄某态度消极,甚至摆出一副不愿赔偿的姿态。郑益军又拨通了黄某哥哥的电话,将傅某一家的态度告知对方,并从多个角度对他开展思想工作,最终黄某的哥哥同意代黄某偿还赔偿款44000元。
当天下午,黄某的哥哥带着现金来到遂昌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所长、民警以及法院调解员的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并现场交付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