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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为避让汽车翻倒,汽车司机以为没有碰撞“事不关己”,结果涉嫌肇事逃逸

“无擦碰”不等于“无责” 报警留在现场才是正解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红杰

  本报讯 汽车行驶时,车旁的摩托车驾驶人突然摔倒,虽然双方没有发生擦碰,但交警却认定汽车司机也有责任——近日,遂昌县发生了这样一起“无擦碰”事故,汽车司机以为“事不关己”离开了现场,结果被交警告知涉嫌肇事逃逸。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5月20日晚10点30分左右,遂昌县一中年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为避让道路旁起步的汽车而摔倒,导致头部受伤、车辆受损。见摩托车驾驶员摔倒,汽车驾驶员祝先生下车将其扶了起来,此后他发现受伤男子没什么大碍,且已经有人拨打120电话,于是离开了现场。

  “你涉嫌肇事逃逸,请自觉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不料没过多久,祝先生便接到了交警部门打来的电话。“是他自己摔倒的,我和他的车根本没有发生擦碰啊!”祝先生对此惊讶不已。

  据监控显示,祝先生的汽车与对方的摩托车的确没有发生任何擦碰,但交警认为,这并不代表祝先生没有责任。遂昌交警部门表示,交通事故并不是简单地因为两车没有发生碰撞就不存在事故责任,在该案中,祝先生驾驶车辆时没有确保他人安全,影响到了其他车辆通行,所以祝先生在发现事故发生时,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交警部门调查处理,而不是直接离开现场。

  目前,祝先生已涉嫌肇事逃逸,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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