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大花园城事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与丽水市实验学校(小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强强联合 助力丽水教育提质发展

  □ 记者 廖王晶 通讯员 吕敏红

  本报讯 5月21日下午,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与丽水市实验学校(小学)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举行。今后,两所学校将在管理、课程、评价、活动、师资等几个方面展开全方位同步合作。

  签约仪式上,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校长常雪勇还为丽水市实验学校副校长杨丽佳颁发“首席指导师”聘书。杨丽佳是正高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她参与的多项课题研究多次获省、市一等奖。

  丽水市实验学校校长刘必水说,此次两校进行战略合作签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对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教育提质行动的具体实践。

  “两校促成战略合作关系,意味着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的学子可以享受到丽水市实验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常雪勇表示,此次战略合作有可能成为丽水市乃至浙江省民办教育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它既可缓解社会民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又可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两所实验学校,一所公办,一所民办,各具特色,优势互补,两校结为联盟,对市直学校乃至全市教育提质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处处长蓝永明说,希望今后两所学校在原有的合作基础上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同提升办学的核心竞争力,为丽水教育增光添彩。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19-05-22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与丽水市实验学校(小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105829.html 1 3 强强联合 助力丽水教育提质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