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叶小孚 通讯员 黄晶瑛
本报讯 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客厅里,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围坐在一张茶几旁,便组成了一个临时法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场特殊的庭审随即开始……
这是5月16日,遂昌法院在被告人夏某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家中所设的法庭。被告人夏某是一起销售假药案的被告人之一,检察机关指控她于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通过微信接单等方式为被告人吕某销售美白针套装、溶脂针套装、麻膏等假药,案值超过了36万元。
遂昌的法官为何远赴1100公里外的深圳,在被告人的家中开庭呢?原来,夏某是一名已怀孕八个月的准妈妈。
此案的审判长周惠平法官告诉记者,当他们得知夏某有孕在身,且胎儿情况不是很稳定后,便决定让被告人就近到深圳当地的法院,通过远程庭审设备参加庭审。
然而,从夏某家到当地法院,车程要1个多小时,存在相当大的风险。
于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遂昌法院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经过商议后决定,将审判庭设到被告人的家中。
庭审当天,在最后陈述环节,夏某还没开始说话,眼泪已经止不住地流了出来,她说:“之前对法律不懂,给老板打工卖了这些美容针,没想到已经触犯了法律……真的很感谢法官能如此关心我和我的宝宝。”
“虽然为这名被告人跑了两趟深圳,但当听到被告人和她的家属发自内心的感谢,想到即将出生的宝宝,我们还是觉得很值得的。”周惠平法官说道。
鉴于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