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大服务实用

增值税改革首月

我市进出口企业 降税近42万元

  □ 记者 陈春 通讯员 陈蓓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丽水海关获悉,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实施首月,我市进出口企业享受降税优惠近42万元。其中纳爱斯集团享受降税优惠18.19万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4月1日起,海关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受益于此次改革的进口商品主要分为两种:一类为增值税由10%降至9%,主要涉及液化石油气、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动物及动物产品和农业机械等;另一类增值税由16%降至13%,主要涉及原油、电解铜、锌锭、各类矿产品和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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