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昌 唐诗奕
前几天,笔者参加了一次劝导交通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短暂的几个小时,感触很深。
从去年11月开始,丽水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了严格的管理。现在绝大多数市民都知道骑电动车要戴头盔,但知道归知道,还是有许多人没有当回事。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笔者发现不少人骑电动车都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后才从后备箱里拿出来。有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她是真的没有带头盔出门,被交警拦下后,她很自觉地拿出钱包准备交罚款,但交警的处罚方式是要求她靠边停车,回去拿头盔再过来领车。小姑娘说了很久,希望可以交罚款走人,但交警就是不同意,两人也因此发生了争执。在大家的劝说下,小姑娘无奈地将车停在一边,走路回去拿头盔。望着小姑娘失落的背影,交警告诉笔者,其实他也不想这么难为人家,但罚款不能让没有安全意识的人明白戴头盔的重要性。或许,就是需要有那么一次“麻烦的取头盔”经历,才会记得有些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但就算是车上带着头盔,没有戴在头上也是不行的。没有带东西,回去取过一次,也许就会记得要带了。但明明带了却不用,非要出过什么事了才长记性的教训,我相信没有任何人愿意经历,毕竟,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了。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心存侥幸,生命很可贵,需要自己有意识地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