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法院依法抓获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小阳,当事人的姐姐赶到法院求情,说“他还是个孩子,他的事还是找我吧”!但经法院一查,小阳今年已经28岁,女儿都5岁了,他和前妻离婚后,一直拒绝支付女儿的医药费。(据本报5月6日4版)
姐姐说的“他还是个孩子”,这没毛病,因为姐姐也是家长视角,他永远都是个孩子。但自己的人生路总是自己闯出来的,别人永远替代不了。失信的对象可不是一般的朋友或者陌生人,她是你的前妻和亲生女儿。对前妻无感也就罢了,毕竟感情破裂了,但亲生女儿的医药费也要抵赖,考虑过女儿的感受吗?总不能把对前妻的怨恨迁怒到女儿身上吧。如果没有准备好,就不要结婚生子!如果已经有了儿女,就要拿出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如果在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还要辩称“他还是个孩子”,那么他的女儿算什么?
办完婚宴不到一个月就分手,法院判女方还酒席和彩礼钱
及时领证,保障合法权益
云和一对新人陈某和徐某办了婚宴后,迟迟不到酒店支付费用,原来两人办完婚礼后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而且并未领证。酒店将男方陈某诉上法院,随后陈某也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钱并分摊婚宴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徐某返还陈某彩礼的80%,婚宴花费承担35000元。(据本报5月10日7版)
我一直相信爱情是有保质期的,有时候来得汹涌,去得迅速。情侣之间分分合合都会有的,所以相爱的时候最好也了解清楚对方的价值观,能够互相包容再决定在一起,不然分手又会牵扯到很多经济纠葛。婚姻法完善后,对双方的财产都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一些别有居心的人利用婚姻牟利,也为那些已经被感情伤害的人不会在经济上再次经受困扰。但本案的双方尚未领证,所以对于本案的判罚,比如彩礼返还、酒席费用分摊等都具备一定作为案例的借鉴意义。因此,情侣们为了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保障,还是应该及时领证。
为了到超市抢购,妈妈将3岁女儿独留餐馆
有多少爱可以胡来
龙泉一餐馆老板报警,说有个3岁小女孩被丢在自己店里,她妈妈吃完饭离开好久了。民警赶到,抱起小女孩出去找找,迎面碰上妈妈回来。原来这位母亲听说超市搞活动,就把孩子放餐馆里去抢购了。(据本报5月10日7版)
这世上有多少个熊孩子,就有多少个熊家长。将3岁的女儿独自留在餐馆40多分钟,这心得有多大啊!何况原因是为了去超市抢购,气得我想口吐莲花。生活中多的是教训,但就会有人为了一点小便宜,拣了芝麻丢了西瓜,真正产生严重后果了,哭天抢地都来不及。他人身上的案例,那是人家倒霉,判断是非对错分寸火候,总是从自身维度和经验出发。就不说3岁小孩随时会被人拐走吧,这么小的孩子根本没有安全意识,有个磕磕碰碰或者跑街上走丢了也划不来吧。长点心吧,有多少爱可以重(胡)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