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陈瑞钦 朱鸿燕
本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缙云交警大队了解到,当地一名刚刚通过驾驶证科目一考试的小伙因为手痒,酒后借了好友的汽车过车瘾,结果出了事故后,他还一溜烟逃了。因此,不仅好不容易通过的科目一考试算是白考了,他还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了解,5月5日上午,缙云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群众报案称,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与仙都路交叉口一个移动式交通信号指示灯被车子撞毁,散落在路口的零部件影响到了过往车辆通行。接警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情况,并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监控视频,交警发现,事发当天凌晨0点40分左右,一辆小轿车在信号灯显示为黄灯的情况下,仍然快速驶入路口,结果直接撞上了放在道路中央的移动式交通信号指示灯。瞬间,信号指示灯以及它旁边的防撞桩就被轿车撞毁了,信号指示灯几乎被撞得支离破碎。
事发后,肇事的轿车被卡在了一个防撞桩上,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一名人员随即从车窗里伸出一只手,将防撞桩挪开,然后轿车继续行驶至对面人行道旁才停了下来。
令交警感到可疑的是,监控视频显示,当那辆轿车停稳后,副驾驶室内下来一名白衣女子,她迅速绕到驾驶室一侧,与一名从驾驶座下来的男子互换了位置。之后,轿车随即驶离了现场。
“为什么要换驾驶员?会不会是酒驾?”随着调查的深入,交警心中的疑问很快得到了确认——事发时驾车的男子确实是酒驾了,并且,他还是无证驾驶!
事发后数小时,交警就找到了轿车车主林某某以及肇事驾驶员俞某某,在对后者进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后,结果为69mg/100ml,其已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俞某某交代,当日凌晨,在喝了不少酒后,他让朋友林某某开车送其回家。等林某某将车子开来后,俞某某以自己刚通过驾驶证考试科目一,想过过车瘾为由,接过了方向盘。结果,当俞某某驾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因酒后反应迟钝,没有注意到路面状况,而撞上了信号指示灯。事发后,慌了神的俞某某赶紧和林某某互换了位置,然后逃离了现场。
5月10日,俞某某因撞坏公共交通设施后逃逸,以及无证驾驶、酒驾,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4300元的处罚。林某某则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依法处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