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叶亦竹
本报讯 5月6日,当得知自己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移送起诉时,松阳男子林某某很是纳闷——“我没有酒驾,甚至连汽车方向盘都没动过,为什么我会涉嫌危险驾驶罪?”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3月19日晚上,林某某的女友赵某某因酒驾被交警查获,由于当时其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40.9mg/100ml,交警部门随即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了刑事立案。
在调查过程中,交警发现,赵某某还是无证驾驶,而其驾驶的车辆是在林某某名下的。事发当晚,赵某某在乡下喝了不少酒后吵着要自己开车回县城,林某某在苦劝一番后,拗不过耍起酒疯的女友,只得坐在副驾驶座上,让她开了车。结果,酒驾的赵某某正巧被交警给逮住了。
虽然林某某当时确实没有摸过方向盘,但由于他明知其女友是酒驾加无证驾驶,还让她驾车,他也就被认定为了“共同犯罪”。
目前,林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移送起诉。他的这事也给广大车主敲响了警钟:借车需谨慎,当心闯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