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一:直提还贷,职工还款无需先期垫付。
过去,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需预先自筹资金偿还贷款,待扣款成功后再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直提还贷新政实施后,职工可直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偿还贷款,还款时无需先期垫付偿还资金,资金压力的缓解使职工提前还贷更加自如。
亮点二:提前还贷、还贷提取一窗集成办理。
直提还贷上线后,提前还贷、还贷提取两个事项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了一窗集成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结清后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不动产中心代跑代办,群众跑一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可办结和住房公积金还贷相关的三大事项。
亮点三:提前还贷就近能办、全市通办、异地可办。
直提还贷全域办方便缴存职工就近跑。直提还贷业务上线前,职工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只能到贷款所在地(同购房地)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直提还贷业务的推出,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就近能办、全市通办、异地可办。全市缴存职工可结合自己的实际,自主选择全市任一公积金服务网点就近办理。
公积金直提还贷申请条件
(一)直提部分还贷
1.办理该业务须未办理或终止按月提取业务。
2.每次还款额不得少于1万元,不限次数;还款后不调整还款期限,不变更还款方式。
3.办理该业务需借款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留足公积金月缴存额12倍的保留金额,保留金额在贷款结清前不得提取。
4.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配偶参与直提还贷的,配偶持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前往全市任一中心网点办理该业务。
5.该业务不得委托办理(公证委托除外),夫妻双方可各自办理。
(二)直提结清贷款
1.办理该业务须未办理或终止按月提取业务。
2.正常还款一个月可办理该业务。
3.办理该业务需借款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留足100元的保留金额,保留金额不得提取。
4.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配偶参与直提还贷的,配偶持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共同前往全市任一中心网点办理该业务。
5.该业务不得委托办理(公证委托除外)。
6.提前结清公积金(组合)贷款后的抵押权注销手续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代办的,房产证、土地证由借款人自己保管的需提供房产证及土地证复印件(注销时不动产中心要求提供,若是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的则无需提供不动产权证)。
公积金政策答疑解惑
1Q:什么情况下我的公积金账户需要留足月缴存额12倍的保留金额?
A:只要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就需要留足保留金额。
2Q: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按月提取还贷的提取顺序是怎样规定的,需不需要一同来办理?
A:借款人及配偶在同一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一同来办理按月提取业务。夫妻双方在不同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各自前往全市任一公积金中心办理,但必须是借款人先办理了按月提取配偶才能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余额都达到保留金额才能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按月提取是先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再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3Q:我爱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我是正常缴存的,我们在丽水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至2015年7月1日贷款期间已有两年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提取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A:若夫妻双方各自账户余额大于保留金额,双方在留足保留金额后可根据《丽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每间隔12个月可提取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方可单方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4Q:换单位了,需重新申请办理提取还贷业务吗?
A: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在全市范围内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的,无需缴存职工另行申请,原按月提取还贷协议继续执行。
5Q:我有一套住房是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另一套住房是商业贷款未结清的,不管凭借哪套住房以何种方式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也应先留足保留金额?
A:只要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管以何种规定方式提取,都要留足保留金额。
6Q:在按月提取还贷协议有效期间再次购房,超出保留金额部分是否可以提取?
A:在按月提取还贷协议有效期间,除一次性归还该套住房贷款提取外,申请人不得再申请办理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当然该套房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终止后,如符合其他规定的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办理相应的提取业务的。
7Q: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只查询家庭成员户籍及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吗?
A:今年7月1日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在丽水全市范围内的住房都要算入实际套数,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