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六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自今年2月启动以来,在全市各地群众踊跃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逐级推荐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分别汇总、审核、遴选、公示,并择优推荐上报,经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和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综合会审,确定丽水市第六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26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9年3月30日起至4月5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市组委会办公室(市文明办)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623办公室
电话:(0578)2098714 传真:2098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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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组委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