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胡小青 应夏青
本报讯 在缙云县城,许多人会将车子停在好溪边,天晴时停着尚可,下雨天可得小心了。这不,3月29日凌晨,由于好溪上游大雨,以致于好溪水位猛涨,停在好溪边的20多辆车子遭了殃。
“当时大概凌晨两点多,溪边总共停着20多辆车子,我们马上和单位值班室联系,查询车主联系方式,逐一拨打车主和相关联系人电话。”缙云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值班交警小郭介绍说。直到凌晨5点多,有十几位车主陆续赶来。在交警的帮助下,他们将车子紧急开上岸或推上岸。由于是深夜正是大家休息的时候,很多车主在接到我们电话后反复挂断,也有一些车主变更了联系方式没法取得联系。
“我们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紧急联系了修理厂和保险公司,但有几辆车由于车主始终联系不上,车子挂着驻车档、拉着手刹无法移动,至今仍有3辆车子泡在水里,损失比较大。”小郭说。
随后,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车主在购买了车损险后,能在遭水浸时获得保险赔偿,但主要赔付座位、线路等水浸引起的损失,涉水行驶或在水中启动造成发动机损坏则不属于保险责任。有些车主由于缺乏经验,车辆在水中熄火时,往往会进行二次打火导致发动机受损。对于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缙云县城的东门丁步桥段堤坝上,车子遭洪水浸泡的事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造成的损失也非常大。近期雨水丰沛,希望市民尽量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河边以及低洼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