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城市建设需要,拟将对原机械化屠宰场储备地块进行土地前期开发。现将地块范围内坟墓登记和迁移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期迁移坟墓范围:详见原机械化屠宰场储备地块示意图。
二、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上述原机械化屠宰场储备地块内的坟主亲属,请在2019年4月3日前到莲都区万象街道办理迁移事宜,有关坟主亲属务必在2019年4月9日前将坟墓自行迁移安置。
三、如逾期不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将集中迁移安置。
特此通告。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2028593 768937
注:请于正常上班时间(8∶30—11∶30,15∶00—18∶00)联系
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莲都区万象街道办事处
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