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大花园城事

我市第28例器官捐献完成 三名患者获新生

  □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周峰

  本报讯 近日,在丽水市中心医院一间手术室内,在场的医务人员向一名器官捐献者阿善(化名)默哀。作为我市第28例器官捐献者,阿善捐出的器官令三名患者获得新生。

  阿善是一名48岁中年男子,三月初的一个晚上,他不慎从高空坠落,导致颅脑多发性损伤,生命垂危。随后,其被紧急送往丽水市中心医院救治。

  虽然医务人员进行了长达九天的抢救,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阿善的生命。在承受失去至亲的悲痛中,阿善年迈的父亲和年轻的儿子主动联系了丽水市红十字会,决定捐出阿善有用的器官,用以延续其他患者的生命。

  捐献当天,阿善捐出的肝脏、双肾和眼角膜在第一时间被移植到了患者体内,帮助三名患者获得新生。

  “2010年10月至今,阿善是我市有统计以来第28例器官捐献者。”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周峰介绍,虽然与省内其他地市相比,我市的器官捐献数量并不多,但近年来,随着我市文明程度的提升,越来越多逝者的家属愿意将逝者的器官捐献出来,帮助他人脱离病痛,传递爱心。

  当一个人走到生命尽头,能把器官捐献出来,是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善举。记者了解到,有这方面意愿的朋友,可以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公众号、丽水市红十字会网站或在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现场进行申请,而且该申请随时都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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