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廖王晶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发布通告,从3月20日12时开始至6月20日12时止,全市范围内的江河和紧水滩、石塘和乌溪江水库等天然水域将禁渔三个月,期间禁止一切渔业捕捞活动。
通告中,除了春季禁渔制度,还有瓯江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区、瓯江开潭水库的禁渔区禁渔制度。瓯江水域的禁渔范围是瓯江主干莲都至青田江段,以及汇入该主干的瓯江一级支流松阴溪松阳古市至瓯江主干汇合口、好溪支流缙云壶镇至瓯江主干汇合口,总面积十万亩。禁渔时间为3月20日零时至6月20日零时,期间禁止一切渔业捕捞活动。
瓯江开潭水库的禁渔范围为古城岛上游端至小水门大桥段水域,水域面积1.2万平方公里,此段全年禁止一切渔业捕捞活动。
禁渔期内,全市范围内所有江河、水库等一切天然和国有水库都将成为禁渔区域。上述范围内,所有涉及捕捞操作的活动都将禁止,包括盘钓和海竿钓等。
禁渔期间,渔政监督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对违反规定的捕捞者处以没收渔具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有特殊需要进行渔业作业的,须向市水利局渔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报经省海洋与渔业局同意才能进行。
记者了解到,今年已是我市实行春季禁渔制度的第17个年头。去年,全市加强渔政巡查管理,严惩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共立案138件,罚没款13.865万元,移交公安51件。
“每年的3月20日至6月20日,是我市江河等自然水域鱼类的集中产卵期和鱼苗成长期,在这一时段实施禁渔,可有效保护产卵亲鱼、新孵化的鱼苗,从而使这些鱼类群体的数量得到有效补充。”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工作人员表示,丽水从2003年开始全面实施春季禁渔制度,通过结合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活动,园吻鲴、花鱼骨、甲鱼等瓯江部分重要经济鱼类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