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华东药用植物园(丽水植物园)的建设需求,现将植物园园区范围内坟墓登记和迁移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期迁移坟墓范围:详见丽水华东药用植物园(丽水植物园)红线图。
二、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上述植物园红线范围内的坟主亲属,请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各自所属村联系办理迁移事宜(花街村:吴先生 电话:13884358499;路湾村:史先生 电话:13059603688;城西村:兰先生 15988010283;国有林场:陈先生 电话:15268778659),有关坟主亲属务必在2019年4月10日前将坟墓自行迁移安置。
三、如逾期不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将集中迁移安置。
特此通告
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莲都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莲都区联城街道办事处
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