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俊剑 通讯员 楼凌
本报讯 近日,市区春风佳苑一住户就因为违法搭建,被停水停电了,这在丽水还是首次。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今后如果再有市民违建,家里将被停水停电,还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喂,是执法局吗?我愿意按照你们的要求,对违法搭建自行拆除,快给我恢复水电吧!”停水停电后,春风佳苑的这户违建户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打电话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主动进行拆除。他说,执法局停水停电这一招,真“绝”!
执法队员说,这一户违建户位于春风佳苑,户主在顶楼安装了玻璃棚,还做了楼梯、平台等,整个违法搭建达三十多平方米,而且是第二次违建了。
其实,去年11月底,这户人家就被别人举报过了,当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岩泉中队的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存在楼顶露台现浇(约6平方米)、楼顶搭建玻璃棚(约10平方米)等违建情况。
执法队员发放了整改文书,要求立即整改。之后户主虽然停工了,但是并没有按要求拆除违建的建筑。再后来,执法队员上门,他连门都不开了,干脆采取“不搭理”的态度。
今年2月底,又有市民举报,这户人家又在楼顶进行违法搭建了!执法人员之后联合市供排水公司和莲都电力公司,向户主发出了停水、停电函,但他还是没当一回事。
直到3月5日,正式停水停电了,当时这位违建户正忙着进行装修,没了水电,就没法施工了。停了几天水电,这户违建户终于扛不住了,找到执法部门,承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请求尽快恢复供水、供电。3月8日上午,执法、供水、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对该户自行拆除违法搭建的现场进行了检查。
有些市民可能会问:这样停水停电合法吗?有没有依据?答案是:有的,新规定写得很明白。《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三改一拆”相关文件都有明确规定,最新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中,也有“在违法建筑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得为违法建筑办理不动产登记或提供供电、供水、供气等服务”的规定。
据了解,这也是丽水首次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浙江省“三改一拆”相关文件的规定,对违建户采取停水、停电的处置措施。
“对待拒不整改的违章行为,不仅是停水、停电,还有更加严重的后果。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对严重违建拒不整改的考虑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市综合执法局岩泉中队曾志贵说。
记者了解到,在下一步的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中,执法部门还将会进一步推广这一经验,并且不断探索新的、有效的执法工作手段,使违法成本越来越高,最终让所有人不敢违、不想违、不愿违。
晚报在此也提醒大家:美丽城市需要每个市民共同维护,违法搭建要不得,千万别存侥幸心理。要是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那以后生活就真的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