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9日下午14时50分许,缙云县坦五线舒洪镇清井湾村西塔坑路段桥头,一辆电动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翻入路边河道,造成人员伤亡。
风险分析
1. 我市地处山区,农村道路临水临崖、陡坡急弯路段多,安全设施和技术等级偏低;
2. 我市近期持续阴雨天气,道路湿滑,交通事故风险增大;
3. 农村路段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相对突出;
4. 民众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
防范提示
1. 加大农村道路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力度,提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防护设施水平;加强巡查检查和路面管控,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交通安全氛围。
2.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驾驶、不乘坐非法违法车辆出行;在阴雨天气和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行驶,注意警示提示,谨慎低速慢行。
3. 行人在农村道路上行走必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必须靠路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 1 米内行走;不要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以及道路隔离设施;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4. 不要用三轮车、农用车辆等车辆载人,这些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农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5. 儿童在农村道路上行走,必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