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企业登记的投诉(举报)18起,主要集中在冒用身份证和虚假签名,伪造股东签名是虚假提交材料案件的主要手段。
该负责人分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最主要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由于任职资格受限原因,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如被法院或国家行政机关等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二是为了掩盖某些特殊利益或当事人自己不能或不方便出面的。如公务员等一些不允许经商的人员。三是出于违法目的,为规避自身风险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等。
“‘被老板’案件的取证非常困难!”据莲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登记的企业,基本属于查无下落、经营异常企业,准入登记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大多联系不上,对投诉(举报)的进一步核实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市民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当下,很多人缺乏对自身个人信息的保护,随意将自己的证件或复印件借给他人使用,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公民要提高防范意识,确实需要提供复印件给他人使用的,也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避免被不法分子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