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春 通讯员 叶艇 张易坤
本报讯 煤气作为易燃易爆品,灌装和储存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然而遂昌有这么一位“胆大”的煤气站配送员,他居然私自灌装了近百瓶“黑煤气”,并将其随意存放在家中靠近厨房的地方以待销售。日前,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这批“黑煤气”,并对煤气站配送员方某处以6.8万元的罚款。
方某是遂昌县民丰燃气有限公司位于源口经销点的一名配送员。今年1月底,他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储存了一批印有“民丰燃气”字样的液化气钢瓶,并私自将空瓶送至外地充气,然后再运回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源口村的家中以待销售。
接到群众举报后,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方某的家中调查取证。在现场,执法人员也是吓了一大跳——近百个煤气瓶居然就堆放在靠近厨房的地方!
随即,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这批“黑煤气”。其中,已充满燃气的有90瓶,空的则只有区区8瓶。
据了解,一瓶正规的瓶装液化气,其钢瓶须通过空瓶检查、倒残等严格的检查工序后才能进行充装。然后,只有复检合格,才能正式出厂。而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方某家中储存的“黑煤气”均无合格证明。幸运的是,方某尚未来得及销售就被查获了。
最终,执法部门依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认定方某存在存储、销售“黑煤气”的违法行为,遂对其处以6.8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