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廖王晶 蓝倞
本报杭州1月27日专电 丽水在全省“三农”比重最高,是全省乡村振兴的主战场。一定程度上讲,没有丽水的乡村振兴,就没有浙江的乡村振兴。1月27日,省人大代表、莲都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主任吴小梅接受本报专访时说,她今年带来了一份《关于支持丽水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市的建议》,为丽水乡村振兴鼓与呼。
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对丽水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吴小梅说,2018年,丽水得到了习总书记“丽水之赞”的高度肯定,奏响了“丽水之干”的时代强音,荣获“全国精准脱贫示范市”称号;“丽水山耕”荣获“2018中国区域农业品牌影响力排行榜”首位;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成功入选“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这些都为丽水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良好条件。
“丽水经济发展基础差、水平低,‘三农’发展还存在许多短板。”吴小梅告诉记者,比如农民增收后劲不足,丽水市农民收入绝对值一直处于全省末尾;农业产业规模不大,农村产业“低、小、散”突出;乡村振兴人才不多,大批中青年外出务工,导致农村人力资本严重短缺,缺乏各类管理人才、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存在政策太软、力度太缓、资金太散、投入不足等问题。
为此,吴小梅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强对丽水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市的全面指导,加快提升丽水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丽水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扩大设施补助范围。
吴小梅还建议,上级部门要支持丽水市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促进低收入农户收入持续增收;在全省新一轮(2018-2022)扶贫重点村认定过程中,在政策、项目上给予丽水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