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陈海舟 李敏璐
本报讯 “要是当时车子开得再快点,我就给那根绳子勒死了!”1月7日,在缙云交警大队新碧中队调解室内,市民陶先生回忆起半个多月前那惊险的一幕时,还一阵阵后怕,而他脖子上的伤痕依旧清晰可见。
2018年12月19日中午12点30分,缙云交警大队新碧中队接到报警称,缙云县外靖线新建镇陶墅村路段有人被一根塑料绳套住了脖子,受了伤。
“这种伤害案件应该是派出所负责的,怎么会通知交警呢?”虽然听了警情后,交警有些纳闷,但他们还是立即赶往了现场。没想到,这事还真就是他们管。
当交警赶到现场后得知,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当天,在缙云收废品的河南人李师傅收了一车的废纸板后,他站在自己的三轮车旁,将一根绳子从车子的一侧甩向另一侧,试图将车子上的纸板固定住。结果,就在这时,一辆摩托车正巧从三轮车的一侧驶过,被甩过去的绳子不偏不倚地套住了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陶先生!
瞬间被绳子这么一勒,陶先生当即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不省人事了。而李师傅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不知所措了。
最后,还是摩托车驾驶员傅先生拨打了120,陶先生这才被紧急送到了缙云县人民医院。万幸,经过治疗,陶先生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脖子上留下了一圈长长的血印。
经过半个月的救治,目前陶先生已经健康出院。2019年1月7日,交警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李师傅就陶先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进行了一次性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