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叶小孚 通讯员 叶旭耀
本报讯 “警察同志,这真的是山羊。”今年5月的一天,当执勤民警在青田石帆高速出口附近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车上的两名男子指着车内一头已经死亡的“山羊”辩解道,神情显得十分紧张。结果,正当一脸怀疑的民警警觉地查验“山羊”时,那两名男子突然撒腿就跑,原来,那根本不是山羊,而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鬣羚!
近日,青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捕猎杀害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件后,分别判处被告人章某、马某、吴某和娄某一年零两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他们开处8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罚金,追缴他们的违法所得。
今年49岁的章某是青田县黄垟乡人,14岁便辍了学,一直没什么正经职业。
2018年年初,章某得知青田县仁宫乡桃坳村“老鼠岩”一带有野生动物后,他便动起了歪脑筋,准备捕一些换点钱花花。
为此,章某特意准备了一套“专业”的猎捕工具——他使用的捕猎夹上有警报器,只要有猎物被夹住,警报器便会将消息发送到他的手机上。因此,在短短一段时间内,他就先后捕获了野猪、猪獾、黄麂等众多野生动物。而每当捕猎成功,章某就会让妻子娄某将野生动物转卖给在丽水开店的马某。
2018年4月和5月间,章某先后捕获了那两头鬣羚后,其妻便以每斤40元的价格,将它们卖给了马某,非法获利11840元。结果,5月,当马某和负责屠宰的吴某准备将第二头鬣羚运回丽水时,正巧遇上了民警。为了蒙混过关,两人随即上演了一出“指羚为羊”的戏码。
“山羊的脖子上怎么可能有马鬃一样的毛?”民警当然没有那么好糊弄,当他们发现那头“山羊”长相十分奇特后,便起了疑心。马、吴二人眼见蒙混不过去了,于是撒腿就跑,还真就给他们跑掉了。
在确定面包车上的“山羊”其实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鬣羚后,警方顿感案情重大,立即着手展开调查。而马某那头,虽然成功逃脱了,但他整日心神不宁,深感自己“难逃一劫”,于是只能投案自首。此案随即水落石出,章某、吴某和娄某先后被逮捕。
据警方介绍,就在马某和吴某准备将鬣羚运回丽水当天,他们已经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野味广告,准备将鬣羚贩卖给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