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傅玲莉从警校毕业被分配至遂昌城郊结合部的工业园区派出所担任一名内勤。在家人看来,女儿在派出所做内勤,不用出警、不用办案,只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可以了。
然而,性格要强的傅玲莉却不这么认为。警校的三年学习,傅玲莉深知公安这份职业对她而言是一份崇高的职业,是一份为人民服务、打击犯罪的职业。
“所长,我要出警。”这是傅玲莉到基层没多久对派出所所长说的一句话。
“傅玲莉当时和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也感到非常吃惊,因为在我们遂昌,女民警一般都是分配在派出所做内勤,很少有人会主动要求出警,当时她和我说了之后,我也没有拒绝,告诉她出警时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并叮嘱她遇到困难立即向所里汇报,我们会随时支援。”时任园区所所长张蕴铭说。
让所长没想到的是,她提出了更“过分”的要求,要办案件。一线执法办案是非常辛苦的,女民警办案可谓是少之又少,办案首先要熟知相应的法律程序、办案流程。为此,傅玲莉在工作之余专心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园区派出所工作的两年时间里,傅玲莉共办理案件20余起,处理纠纷100余起,得到了群众和同事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