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胡昌清
本报讯 为拿回借款,竟然与老板合谋伪造工资册和欠条,再去法院起诉老板。近日,经缙云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老板潜某与6名员工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受到处罚。
去年下半年,有群众向缙云县检察院举报新碧街道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工资册与欠条是伪造的。随后,检察院将这一线索移交给缙云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立即展开立案调查。
经了解,该公司老板潜某2009年将杭州公司搬到了新碧街道,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2016年公司面临倒闭。由于银行贷款一直未还,潜某被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将潜某的厂房进行公开拍卖。公司员工侯某等人看到拍卖公告后,担心被潜某借去的钱款收不回,赶紧向潜某讨要。
看到员工上门催债,潜某动起了歪脑筋,与侯某、张某等6名员工合谋,将借款50多万元伪造成拖欠的员工工资,这样拍卖款就可以优先偿还员工工资了。于是,侯某等6人伪造了工资册和欠条,并将这些作为证据诉至缙云县法院,要求潜某支付“工资”。
警方调查发现,起诉的员工张某,其工资册上的工资明显过高,且2014年下半年她已经离开潜某的公司,但工资册却显示还在向她发工资。随后,警方传唤了侯某等6名员工。证据面前,6人交代了犯罪事实。
目前,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潜某被缙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侯某等6人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