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叶小孚 通讯员 邱哲
本报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虽然“老赖”十分可恶,但讨债也得讲方式,像龙泉的这伙暴力讨债人,非但钱没要着,还把自己送进了大牢。
1月3日,由龙泉检察院提起公诉,龙泉人谢某某等6名被告因非法拘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天上午,该案在龙泉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5月5日,身在龙泉的谢某某、方某得知欠他们钱的李某某居然躲在宁波某县城做生意,这让两人气不打一处来。因为早在2017年的时候,李某某曾向谢某某借款3万元,向方某借款5万元。可到了还款时间后,李某某却赖着不肯还钱,到后来干脆“跑路”了。
在终于得知李某某的下落后,谢、方二人便招呼了几名朋友,一道赶往宁波,将李某某控制住。
随后,这伙人对李某某进行了殴打,并绑着他连夜开车带回龙泉,拘禁在了谢某某自己公司的办公室里。
直到第二天清晨,李某某趁看守熟睡之机,偷偷拿手机报了警,这才最终得救。
最终,经法院审理,谢某某、方某等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