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最关心的是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3个扣除项。
子女教育:
按照《办法》规定,有子女处于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纳税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此外,每一个小孩的扣除额可由父母其中一方按1000元扣除,也可由父母双方各按500元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一经约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但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此外,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即各500元扣除。
赡养老人:
很多市民家有老人需要赡养,按照《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的,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大病医疗支出: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