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何宣漫
本报讯 12 月 19 日下午,一场别开生面的环境资源巡回“村庄法庭”走进丽新畲族乡咸宜村,公开宣判一起滥伐林木案,也为现场围观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在丽新畲族乡咸宜村,莲都区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的审判车,开进村里的文化礼堂广场现场开庭,引来了众多村民驻足围观。
本案被告人吴某于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间,在丽新畲族乡畎岸村垦造耕地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以挖掘的形式擅自对山场林木进行采伐,被采伐林木蓄积258.1立方米,破坏了当地的森林资源,其行为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2018年12月中旬,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对吴某依法提起公诉。
巡回法庭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综合考虑吴某自首主动承认犯罪事实,自愿出资155000元用于植树造林、修复生态,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好,区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现场宣判处置结果。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