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大花园城事

  □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刘益敏

  本报讯 明年4月15日,全国将开始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新国标。那新国标对普通市民具体有什么影响?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市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陈昭惠,对电动车新国标进行了权威解读。

  据了解,今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委会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而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为电动车使用过渡期。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标准为:时速25km/h以下,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小于等于400W、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核载人数1人,并且安装了脚蹬子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新国标,已购买或者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备案登记,备案后可继续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之后将一律不得再上路行驶。”陈昭惠说,如果现在新买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备案后的使用年限只有三年,已经在公安机关办理过防盗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不需要再次办理。

  “2019年4月1日起,没有办理注册、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一经查获将予扣车。”陈昭惠告诉记者,对于没有办理注册、备案登记的电动车,符合新国标的,除了处罚还要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按照驾驶机动车作出处罚。也就是说,如果电动车驾驶人没有摩托车驾照,会被认定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和拘留。如果持有汽车驾照,则是准驾不符,驾驶证将被记12分。

  记者还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实行免费办理,但防盗功能、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需要自负费用,车主可以自主选择,已办理过防盗备案登记的车主有防盗和保险需求,也可以到备案点办理增值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备案登记后的超标电动车,在期限内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非机动车通行法律法规,驾驶人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符合新国标的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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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60725.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