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 唐诗奕
据晚报报道,12月13日,龙泉发生一起民工为讨薪扬言跳楼事件。事情最后得到妥善解决,但这种“以死相逼”讨要薪水的做法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临近年尾,讨薪要债的人多了,如何才能减少这类偏激方式的发生呢?笔者认为,这需要用人单位、讨薪者以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首先,用人单位要树立好自己的诚信形象。如果真的是资金一时半会周转不过来,用工方应该及时和务工者做好沟通与协商。“信任”是工作双方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原则。其次,务工者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也许在有些务工者看来,用生命去和对方谈条件是自己的事,但他们却没想过,“跳楼”会在社会上造成怎样的不良影响。明明是为了维权,却适得其反自己触犯了法律。同时,务工者一定要和用工方签订劳务合同。不管是短暂工作一小段时间,还是长期保持合作,都应该履行规章制度,该签的用工合同一个都不能少。最后,相关部门更要肩负起监督和维权的责任。遇到有问题的用工情况及时责令整改。
总之,“以死相逼”式讨薪是完全错误的,维权的方式有很多,但一定要采用正确的方法,而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用工方式,才能保障广大务工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