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莲都区共检测水产品50批次,其中海产鱼、虾、蟹及贝类21批次,暂时没有发现问题。不过在29个批次的淡水鱼虾中,5个批次的淡水沼虾中就有2个批次不合格,24个批次淡水鱼中也有7个批次不合格。
“这些出问题的淡水鱼中,被检出了呋喃唑酮、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等抗菌药。”莲都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8月,市区灯塔菜市场的两个水产摊位上销售的沼虾,均发现恩诺沙星超标。
据了解,恩诺沙星是一种抗菌类药物,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每千克的沼虾中含有的恩诺沙星不能超过100微克,而这两个摊位上销售的沼虾中恩诺沙星含量超过规定标准至少3倍以上。
此外,在城区府前、天宁等菜市场抽检的7个黑鱼、鲫鱼样本中,也发现了呋喃唑酮代谢物和氧氟沙星。根据规定,这两类药物是不能被用于食用农产品的。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这些问题鱼虾立案调查,全力追查其来源。
据了解,2015年莲都区也在抽检的水产中发现了同类问题。
“出问题的淡水鱼虾均来自外地。”该负责人表示,养殖环节滥用抗菌药的主要原因一是养殖户追求经济效益,养殖密度比较大,导致水体滋生细菌或真菌,为了不造成鱼类死亡而滥用抗菌药;二是运输途中的水体比较封闭,也容易导致细菌等滋生,为防止鱼类死亡使用抗菌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