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 何益林
近日,晚报一篇《月季美美地开 有人却“辣手摧花”》的文章引起了我的不安和深思。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多年,却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背道而驰。桂花正艳时就摘桂花,月季红时摘月季,辣手摧花无所顾忌,的确有点胆大妄为!虽然这是极少数人的行为,但社会影响无疑是恶劣的。
为什么会有这些丑陋行为发生呢?首先,我觉得精神文明建设贯彻的深度、广度、力度还不够,市民行为规范、公德守则的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这也反映出精神文明建设的路子还很漫长、很艰巨,现阶段仍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要让有关法律、规章深入到每一位市民的心中。
还应当承认,落实好精神文明要求和市民公德,光有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还不够,个人认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也应当齐头并进。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前提上,落实依法处罚的力度,明确执法主体并严格执法,要让违法者付出违法的代价。
以此次摘月季花为例,个人认为不光是园林管理局和园林工人的事情,偷摘绿化带上的月季花,应当是“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且摘花人在公路快车道上违法停车,交警部门也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反精神文明建设的当事人,我真诚提出劝告,一定要恪守社会道德文明的底线,做一个好市民。违法之手莫伸,伸手必遭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