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廖王晶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了《浙江(丽水)生态工业试点市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标志着丽水市正式获批省级生态工业试点市。
根据《方案》,我市将围绕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坚持生态工业第一经济定位,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线,加快推进绿色、创新、融合三大试点示范建设,开展产业提升、绿色制造、科技创新、智能改造和平台建设五大行动,着力发展“绿水青山之上、蓝天白云之下”的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态工业体系,创建成为生态工业发展先行区示范区,助力打造全省“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方案》提出,到2021年,丽水市生态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将显著提升,力争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资源综合利用率均位于全省前列;到2025年,丽水将创建成为生态工业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相关绿色生态发展指标走在全省、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