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喜爱读书,并将本土作家徐迅雷的“阅历不够,阅读来凑”观点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赖床看书是我的坏习惯,我曾自嘲:“为赖床找理由,一摞书本堆床头。”我享受着“三更有梦书当枕,半床明月半床书”的境界。爱好阅读的习惯陪伴了我大半生,如今脑海里还保留着许多个关于读书写作“第一”的记忆。
第一个教我认字的人是我姐姐。我还没上学时,姐姐就教我认些简单的字词,我因此学会了最常见的几十个汉字。1956年9月,不到6周岁的我上小学一年级,在人生起跑线上,姐姐是我的领跑人。
拥有第一本词典是在1965年。那年,我考上高中,哥哥将他的四角号码词典送给我,我爱不释手,很快学会四角号码查字法。这本词典里,每一个字都有许多条目解释。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几乎天天读词典。这本词典让我获益匪浅,并与我的命运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有人传言,莫言对《新华字典》倒背如流。莫言承认,小时读过5年书,认识了常用的五百字,靠《新华字典》这位“老师”认识了许多生僻字,而后读了很多书,写了很多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一个上世纪50年代出生的农村女孩子,跟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有着相同的读词典经历,与有荣焉。
发表第一篇文章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当时的《丽水报》上发表了题为《爱岗敬业——化工厂女共产党员、储运科长余华翠的事迹》一文。这是我写的文字平生第一次变成铅字,有了第一篇,就有了后来发表在《丽水青年报》的《三个下岗女工的故事》,发表在《丽水报》的《柳暗花明》,发表在《浙江工人报》的《踏平坎坷成大道》等文章。
退休以后,我笔耕不辍,文章常见诸报端。
第一次学习电脑。1998年,我在总工会职工业余学校教高中学生。晚上的课间时间,我来到单位的电脑培训班,见学员在用电脑,觉得太神奇了,于是对电脑发生了兴趣。我选择了五笔输入法,并采用盲打的方法,牢记五笔字根,打字很快过关了。当时单位没有配置电脑,我将自家的电脑搬到单位去用,渐渐地,写文章、制作表格等,都驾轻就熟了。学习电脑,我没有上过一天正式培训班,全凭兴趣,自学成才,因为一直用五笔输入法,我的写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第一次获奖。我爱阅读古诗,除欣赏抒情诗外,更爱读哲理诗。有不少诗句成为我案头的名言警句,如王之涣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于谦的“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青白在人间”。形象与哲理完美的统一,脍炙人口,流传千古。
我欣赏哲理诗,写了《诗歌的哲理情趣》的论文,2000年,在一次全国性征文比赛中,获得中学组三等奖。这是我第一次获奖。今年的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比赛中,我在市级和莲都区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一个。
还有很多个第一,如第一次拥有自己的书房等等。本应该写的,限于篇幅,就此打住。
(市区 吕云兰 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