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今年9月,缙云警方收到线索,称一名男子经常伙同缙云的涉毒人员购买和吸食毒品。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过初步核实,这名男子叫丁某,在杭州经营超市,平时出手阔绰,时不时在缙云、永康两地出现。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和丁某有过接触的缙云籍男子王某和刘某都是有吸毒前科的重点管控人员。9月29日,民警在缙云县新建镇抓获王某,当即对其进行头发采集并送检,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在抓获王某的同时,另一批民警也奔赴杭州,于9月30日成功抓获丁某,丁某的头发也查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他们吸食的毒品是从哪里获得的呢?民警对丁某进行审讯后获知,他是通过刘某的介绍从永康的一个女孩处购买毒品。10月9日,民警在缙云县城某宾馆内成功抓获吸毒人员刘某。
据丁某供述,他在2018年初在微信上认识一名叫孙某的女孩,从孙某那里获得冰毒。从2月到7月之间,丁某、王某和刘某一共从孙某处购买毒品七次,共计12克毒品,涉及毒资8000余元。
很快孙某的身份浮出水面:今年19岁,缙云人,在永康的一家网吧做网管。每次交易她都在网吧附近的指定地点,将毒品交给买家。
10月11日,民警经过一夜蹲守,在永康将孙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