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于1988年和1993年突破千元大关,2003年和2013年突破万元大关。
2017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996元,是1978年的129倍,年均增长13.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72元,是1978年的138倍,年均增长12.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从1978年的2.31倍缩小到2017年的2.16倍。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1981年的426元提高到2017年的27017元,年均增长12.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1980年的166元提高到2017年的15222元,年均增长12.1%。
此外,城乡住房条件也在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从1978年6.5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35.0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人均面积从1980年的10.5平方米提高到60.7平方米。
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消费升级步伐加快。2017年城乡居民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分别为234部和222部,电脑拥有量分别达到90和33台,空调拥有量分别为160和45台,家用汽车拥有量分别为35辆和18辆。
记者 廖王晶 蓝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