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法院首次利用“浙江移动微法院”视频庭审
□ 记者 叶小孚 通讯员 姜晔斐
本报讯 原告被告都没到法庭,法官对着空无一人的法庭敲下法槌,宣布开庭。日前,遂昌法院首次利用“浙江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网上视频庭审,审结了一起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
原告赵某是江苏丹阳人,从被告遂昌龙某茶业有限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185罐桂花茶,共计货款6065元。饮用后,赵某发觉茶的口感有问题,将其送至检验机构检测。经检测,每公斤桂花茶中的二氧化硫含量达到2.78克,超过国家标准27.8倍。赵某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遂昌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退一赔十。
考虑到赵某身处外地,前往遂昌参加诉讼费时费力,为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周香琴建议使用“浙江移动微法院”进行庭审,得到了双方同意,双方当事人随即注册了“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随后,周香琴通过移动微法院的电子送达功能,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
庭审当天,双方当事人点开手机,登陆微信中的“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法官便在手机屏幕上出现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一一进行,与日常庭审并无区别。最终,这场“隔空审理”只用了短短30分钟,双方当事人均对视频庭审的高效表示满意。
“浙江移动微法院具有很多传统办案模式不具备的特点,比如网上开庭、在线送达、随时随地与当事人沟通等,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更为我们办案提供了全新的渠道。”周香琴说。
据了解,遂昌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微法院的推广使用,让更多当事人享受到微法院带来的便利,实现来法院办事“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