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大服务实用

■最多跑一次 群众好办事

打官司“掌上办” 法官“隔空”审结案件

阅读提示 庭审当天,双方当事人点开手机,登陆微信中的“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法官便在手机屏幕上出现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一一进行,与平常的庭审并无区别。

  遂昌法院首次利用“浙江移动微法院”视频庭审

  □ 记者 叶小孚 通讯员 姜晔斐

  本报讯 原告被告都没到法庭,法官对着空无一人的法庭敲下法槌,宣布开庭。日前,遂昌法院首次利用“浙江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网上视频庭审,审结了一起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

  原告赵某是江苏丹阳人,从被告遂昌龙某茶业有限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185罐桂花茶,共计货款6065元。饮用后,赵某发觉茶的口感有问题,将其送至检验机构检测。经检测,每公斤桂花茶中的二氧化硫含量达到2.78克,超过国家标准27.8倍。赵某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遂昌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退一赔十。

  考虑到赵某身处外地,前往遂昌参加诉讼费时费力,为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周香琴建议使用“浙江移动微法院”进行庭审,得到了双方同意,双方当事人随即注册了“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随后,周香琴通过移动微法院的电子送达功能,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

  庭审当天,双方当事人点开手机,登陆微信中的“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法官便在手机屏幕上出现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一一进行,与日常庭审并无区别。最终,这场“隔空审理”只用了短短30分钟,双方当事人均对视频庭审的高效表示满意。

  “浙江移动微法院具有很多传统办案模式不具备的特点,比如网上开庭、在线送达、随时随地与当事人沟通等,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更为我们办案提供了全新的渠道。”周香琴说。

  据了解,遂昌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微法院的推广使用,让更多当事人享受到微法院带来的便利,实现来法院办事“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目标。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18-11-09 阅读提示 庭审当天,双方当事人点开手机,登陆微信中的“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法官便在手机屏幕上出现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一一进行,与平常的庭审并无区别。 ■最多跑一次 群众好办事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44612.html 1 3 打官司“掌上办” 法官“隔空”审结案件 /enpproperty-->